德州高新区关于禹城市人民政府督查通知办理情况的报告
浏览次数:2382次 发布时间:2016/01/11
市政府:
禹城市人民政府督查通知(禹政督(2015)488699号)文件收悉,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:
一、来电人基本情况
来电人:段兰英 电话:13406858667
二、来电人反映的问题
段兰英来电反映:来电人表示自己满52周岁,生育一个孩子,且办理了独生子女证,曾在禹城市高新区鲁樱食品有限公司工作,2013年办理了退休,咨询当地计生办告知需要来电人去单位领取独生子女补助,但单位不予发放,对此不解。望相关部门调查核实,要求单位尽快发放独生子女补助。
三、落实过程
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、管委会副主任卢燕平批示,经济发展局王建国处理。
四、调查情况
2015年3月24日上午9时10分,经调查核实,得到以下情况:在收到该市民热线承办单后,经济发展局工作人员与市计生局相关科室取得联系,详细咨询相关负责人了解到,凡是在代理中心或破产单位退休的职工,独生子女补助统一由市财政发放,但是段兰英女士最终退休单位是鲁樱食品有限公司,且鲁樱食品有限公司当前运营正常,因此段女士的独生子女补助应由鲁樱食品有限公司承担。我单位积极联系了鲁樱食品有限公司劳资科科长臧科长,目前正在积极协调来电人反映问题。
五、反馈意见
2015年3月25日下午15时45分,电话通知将此意见反馈给来电人,来电人表示满意。
责任人:王建国
德州高新区经济发展局
2015年3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