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支付办事指南
浏览次数:7068次 发布时间:2016/01/11
事项名称:企业职工退休办理确认
所属机构: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事项类别:行政确认
办理时限:法定期限:90个工作日;承诺期限:90个工作日
办公地点:禹城市建设路6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退管科
服务时间:周一至周五 上午8:30-上午11:30 (夏)下午2:00—下午6:00 (冬)下午1:30—下午5:30(节假日除外)
联系电话:0534—7261218
投诉电话:0534—7365339
申办主体:符合退休条件的个人所在的企业(或档案代管中心)
办理条件:本市参加企业
养老保险的个人,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人员
所需申办材料:1、《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审批表》(一式三份)
2、退休人员2寸免冠照片
3、身份证复印件一张。
设立依据: 国务院关于颁布《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》和《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》的通知(国发【1978】104号)第十四条 干部离休、退休、退职,由所在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批准。
收费标准及依据:不收费
办理程序:1、用人单位报告拟退休人员名单及详细信息;
2、退管科查阅核实查阅该退休人员档案并予以确认;
3、通知单位办理正式退休手续。
流程图:企业职工退休申报流程图2279309
表格下载:1、企业职工退休(职)基本养老金审批表(正面)2322810
2、企业职工退休(职)基本养老金审批表(反面)2322811